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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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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
关于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通知
2018年07月13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我校2014年以前(含2014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即除2018年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外我校所有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报送该信息表。

    请各学位授权点按要求填写,并于2018830日前将信息表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表提交要求

    Excel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一份。学院审核意见表应有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院党委书记等签署的提交意见。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lixiaomei2014@xmu.edu.cn

    2.信息表Excel文件命名格式

    学术学位授权点及除工程外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10384厦门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84厦门大学博士0101哲学”;

    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分领域按“10384厦门大学硕士+领域代码+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84厦门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联系人:洪海鹰2181470,李小梅2186817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院审核意见表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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