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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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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
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
2019年05月27日
 

各学院、研究院: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我校获批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5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916号),向各培养单位征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现请我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5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相关单位填写《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并于52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本次专业领域设置建议工作,以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每个专业学位类别仅提交一份设置建议表至研究生院,涉及多个学院的专业学位类别,由牵头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专业领域设置可按照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的工程硕士领域建议,也可根据学科特色、学科发展需要,修改或增加新的领域名称。

    联系人:洪海鹰;联系电话:2181470

    接收材料邮件地址:hhy@xmu.edu.cn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

          2.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9〕16号)

          3.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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