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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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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转发校办《关于授予芦丽静等同学博士学位、洪清岩等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2013年06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12年12月30日厦门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对2012年12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查和表决,决定:

    一、芦丽静等9人经济学博士学位;宋尧玺等9人法学博士学位;胡志刚等3人教育学博士学位;余娜等9人文学博士学位;李绍辉等3人历史学博士学位;曹俊英等49人理学博士学位;周海峰等13人工学博士学位;王佳等3人管理学博士学位;合计99名。博士学位争议期至2013年1月29日。

    二、授予洪清岩等23人经济学硕士学位;陈春萍等10人法学硕士学位;张帆等6人教育学硕士学位;黄同滨等19人文学硕士学位;梁卫忠等1人历史学硕士学位;雷静等38人理学硕士学位;谷丹丹等16人工学硕士学位;钟杰等11人管理学硕士学位;陈安绮等8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林栩等36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陈国伟等82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于俊等76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吴淑香等30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梁岷冬等45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陈奕芳等15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合计815名。
附件下载:附件1.厦门大学2012年12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99人)
附件2. 厦门大学2012年12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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