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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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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授予李锋锋等同学博士学位、陈新山等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2016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161226日厦门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对201612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查和表决,决定:

    一、授予李锋锋哲学博士学位;韦晓慧等17人经济学博士学位;梅中伟等5人法学博士学位;田书清等4人教育学博士学位;庄筱玲等8人文学博士学位;章广等3人历史学博士学位;沈钦锐等62人理学博士学位;王士虎等19人工学博士学位;叶凡等8人管理学博士学位;合计127名。博士学位争议期至2017125日。

  二、授予陈新山等29人经济学硕士学位;罗竹云等10人法学硕士学位;SIWAPORN SAELIANG8人文学硕士学位;肖芬历史学硕士学位;王苗等33人理学硕士学位;尹坤阳等3人工学硕士学位;吴晓伟11医学硕士学位;颜雪等8人管理学硕士学位;合计103人。

  授予黄文等10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何海峰等21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丁歆等4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朱炜等48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廖婉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王璐等12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雷玉芳等5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袁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邱晔明等327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纪玫艳等54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任智健等27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陈翔等42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洪益平等29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张伟键等6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黄晓波等8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刘燕等72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合计667人。

  附件:1.厦门大学201612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2.厦门大学201612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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