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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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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9月14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学校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确保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课程开课各项要求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包含新生课程)从2017918日开始上课。各单位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要求,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向学生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应进一步强调教书育人的主体责任,严格任课教师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上讲台的必备条件和考核要求。对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教师应及时给予劝戒、警示、甚至取消开课资格。

各学院(研究院)应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坚持研究生教材选用的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各学院(研究院)应成立教材建设和选用委员会,全面加强对教材建设和选用的管理。要全面落实“马工程”教材作为指定教材,凡涉及“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教材作为指定教材。要建立教材选用审核机制,对涉及意识形态的课程教材必须经过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各学院(研究院)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审核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对于课程教学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错误观点或不当言论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各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课程审核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由不同学院(研究院)共同开设的课程应确定一个主要开课单位,由主要开课单位负责开课审核、排课和教学管理。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开课计划。已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须从培养方案中导入开课计划;新开课程(含临时开设课程)应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新开课管理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初审、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并列入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后,方可开课。

各学院(研究院)的课程信息应主动公开,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或及时更新课程教学信息,并在学生选课之前将课程主要信息(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教材选用情况)按相关流程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作为学生选课的重要指南,自觉接受学生监督。

二、认真组织研究生注册报到工作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时间为99—10日,老生注册报到为917日。请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督促研究生按时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一)认真做好新生注册报到工作

1.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见附件1)、《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7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的请示》做好新生入学资复查工作(见附件2 )。

2.初查合格的新生,各单位教学秘书应在注册报到当天登录厦门大学迎新系统(http://yingxin.xmu.edu.cn,需用360浏览器或GOOGLE浏览才能打开)

完成报到情况登记,需要另存新生名单的可直接从“迎新系统”中导出。

3.在新生入学教育周里,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熟悉选课指南、研究生教育手册以及登录研究生院信息化平台核对、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等,并指导研究生合理选课。

4.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新生“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由各单位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下载专区可下载)于924日前送交培养与管理办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认真做好老生注册报到工作

1.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第十条规定做好老生注册报到工作。根据学籍管理新规定要求,“已完成课程学习的延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须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到校注册时间,但不得迟于开学后1个月,且学院应当提前将注册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凡有此类情况的学院应在910前将延期或非全日制学生的注册时间安排发送到suyy@xmu.edu.cn备案,未按时报备的将视同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

2.各学院应于注册报到当日登录信息化平如:学生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右上角按钮“注册报到”——“操作”处下拉勾选注册报到情况并点击确认完成即可。

3.为规范注册报到工作,学院应将系统中的名单下载制作成报到名单,于报到当日让学生签到,报到结束后名单留学院备查。其中报到情况为“出国、休学或拟毕业”的本学期不需到校注册报到。

4.学生注册报到应由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注册报到,注册报到当日到校的勾选“准时到校”;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学院书面请假,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已办理请假手续的勾选“请假”;本学期开学前已在学院办好长期到外校(境内,不含出国)科研、学习、田野调查及实习等手续的勾选“批准外出”;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在报到当日未到校的勾选“无故未到”,无故未到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应查清原因,如已长期失联,应核查后报研究生院作学籍处理。

5.注册报到当日无故未到的或请假结束的研究生应到校补办注册报到手续。学院应于930日前登录注册报到填报系统填报“补注册报到”一项。

6.本学期老生注册报到情况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18日上午10点,请务必及时完成,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的填报结果统计和通报注册报到结果,如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无故未到”予以通报。

(三)特别强调

除学院已报备研究生院另安排注册报到的延期生外,各年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研究生、来华留学生、港澳台生除延期生外必须准时到校注册报到,因工作单位有任务需请假的除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外,还需附单位证明,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方可推尽注册报到。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三、严格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学院(研究院)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凡周学时4节课的课程必须分2次上课,周学时3节课应原则上采用单双周上课。考虑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确需要3 节连上的课程,应保证上满上课学时,上午应从8:0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055;下午应从14:30开始,最早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725。晚上应从191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2145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单位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需要调课,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调课手续并上报研究生院。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及时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中公布。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单位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在每月底上报研究生院。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严禁非教师编制人员授课或代替教师授课,一旦查出,将严肃处理。

四、认真开展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单位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

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各单位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往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以及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各单位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安排学院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深入到研究生课堂一线听课,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1013日之前,各单位应将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将组织教学指导小组,安排专门听课,检查落实开学初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各单位要在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开学顺利进行。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

附件2、《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7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的请示》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7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的请示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制或在校年限超期警示书(空白本)
厦门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空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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