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现已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内新增课程与环节管理模块。
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应将本单位的研究生课程与培养环节准确、规范、完整地输入保存后,在系统内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备案后的课程与培养环节方可存入培养方案和开课。
系统路径: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课程体系——课程与培养环节。
联系电话:218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