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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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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评估的通知
2017年05月02日
 各学院(研究院):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建立规范的课程审查评估机制,健全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校党委、校行政对加强研究生课程质量和完善自我评估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等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开始对全校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质量开展内部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的目的

    通过课程评估全面了解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现状,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总结各单位在课程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宣传推广优秀教学案例,同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相应改进,为课程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二、课程评估的范围

    课程评估应与培养方案的阶段性检查紧密结合在一起,每三年进行一轮。除校外专家开设课程之外,凡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4级培养方案算起)且已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每三年必须接受一次评估。根据上述计划安排,2017年研究生院先行组织对一级学科必修课开展试评估,以后逐步将评估范围扩大到所有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由学院决定是否参加评估。

    三、课程评估的组织

    学校将成立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组织课程评估。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牵头成立研究生课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层面自评工作。学校将组织课程评估专家组,开展学校层面的课程评估。

    学院研究生课程评估工作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人员组成建议包括: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学科领域资深教授、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聘请校外学科领域专家参与课程评估。课程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课程评估的重点

    本次课程评估重点包括:1.课程大纲设计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2.课程教学内容是否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和研究深度,是否满足学生获取系统扎实专业知识,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要求;3.课程的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是否恰当有效;4.课程教学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5.学院的课程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起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6.教学条件是否支撑课程教学要求。各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的特点,确定本次课程评估的重点。

    五、课程评估的形式和结果

    研究生课程评估采用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相结合。

    (一)学院自评

    学院自评采取同行专家听课、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查阅相关课程档案等形式收集资料,研究生课程评估工作小组给出综合评价报告

    1.组织专家听课。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期接受评估的课程随机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听课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研究生院同时派代表和督导组成员参加听课,但不参与评分。如多位教师共同授课,专家听课应尽可能覆盖每位任课教师。

    2.组织学生访谈。课程评估工作小组派出代表随机抽选修课学生进行访谈,参加访谈学生的人数应有一定比例,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课程教学实际情况。研究生院提供学生访谈参考提纲(见附件2),各单位在组织学生访谈时,应做好录音和详细记录。

    3.开展问卷调查。研究生院将在学期末组织开展随堂的课程教学问卷调查(见附件3)。每学期的问卷调查结束后,研究生院对各门参评课程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反馈给各培养单位。

    4.查阅档案材料。任课教师应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学生作业或考卷(提供每个成绩区间的样本即可)等相关材料作为课程教学质量的佐证。鼓励教师使用厦门大学网络教学平台(http://l.xmu.edu.cn/)辅助授课,凡使用网络平台授课的教师可免于提交已经上传至平台的课程材料。课程教学大纲有统一的内容格式要求(范本见附件4),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的两周之内将课程大纲发给学生参考,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平台(http://yjsy.xmu.edu.cn/)。

    5.课程综合评价。在完成上述评估工作环节的基础上,各学院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参考《研究生课程综合评价参考指标》(见附件5)对各门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给予“优秀”、“良好”或“有较大不足需要改进”的结果判断,并针对每门课程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在各培养单位完成上述课程自评基础上,各单位应向研究生院提供如下自评材料:

    1.课程评估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评估组织机构构成;(2)评估内容和形式;(3)课程教学总体情况和评估结果统计;(4取得的成绩和典型经验;(5)存在的问题;(6)列表提供各门课程的评估结果与改进建议。

    2.课程自评支撑材料。材料包括:1)专家听课记录;(2)学生座谈录音和文字记录;(3课程教学大纲;(4)学生作业或考卷范本(含课程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

(二)学校评估

    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以校外专家为主),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部分课程进行学校评估,重点检查经学院自评为“优秀”及“需要改进”的课程。鼓励任课教师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估。

    评估形式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通讯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研究生课程综合评价参考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在院校两级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学校将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研究生课程课程评估情况将计入学院的年度绩效考核。

    每一阶段的课程评估结束后,各单位应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和课程任课教师,为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和改进课程教学提供重要参考。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应的经验交流活动,表彰在课程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并将优秀教学案例做适当形式的推广。根据评估结果,研究生院还将加大对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激励与支持。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充分吸收本次学科评估校外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把评估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开展课程评估过程中,应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

    2017年按此通知的内容和形式试行第一次课程评估后,研究生院将征求意见,确定正式的研究生课程评估办法。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  yjsy3@xm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下载)

              2. 研究生访谈参考提纲 (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下载)

              3. 研究生课程教学问卷调查表 (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下载)

              4.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范本 (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下载)

              5. 研究生课程综合评价参考指标(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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