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6-2017学年开设的一级学科必修课听课工作已于上学期全部完成。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评估的通知》(附件1),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继续做好本学期的一级学科研究生必修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专家听课。各学院应继续组织专家对本学期接受评估的一级学科必修课程(附件2)随机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1),听课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研究生院将派代表和督导组成员共同参加听课。
2.学生座谈。各学院应对上学期和本学期接受评估的课程,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对每门课程教学情况逐一进行座谈。参考提纲详见附件1。各单位在组织学生座谈时,应做好录音和详细记录。
3.问卷调查。学院应通知并督促本学期接受评估的课程选课学生于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完成调查问卷。问卷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两个学期的问卷调查结果将在调查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反馈给学院。
4.查阅档案材料。学院应查阅任课教师提供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学生作业或考卷(提供每个成绩区间的样本即可)等相关材料。课程教学大纲范本详见附件1。
5.课程综合评价。学院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参考《研究生课程综合评价参考指标》(附件1)对各门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二、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本学期专家听课安排表(附件2)和座谈工作安排表(附件3)。
2.11月15日前,学院完成专家听课和学生座谈。
2.11月30日前,学院完成课程综合评价打分,向研究生院报送课程评估总结报告和课程自评支撑材料(包括:专家听课记录、学生座谈录音和文字记录、课程教学大纲、学生作业或考卷范本等)。
在各学院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将根据《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评估的通知》要求,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部分课程进行学校评估。学校课程评估方案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
附件:
1.《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评估的通知》及附件
2.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院专家听课安排表
3.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院座谈工作安排
4.研究生课程评估调查问卷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