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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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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暨福建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7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暨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

  (一)省级项目

  2021年,学校拟从2020年和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库(含校级新文科和新工科项目,但不含已入选省级的校级新工科和新文科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含3项重大教改项目),其中,本科生教育项目9项,研究生教育项目9项,面向全校创新创业创造教育4项。此外,福建省今年增加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不设推荐限额。

  (二)校级项目

  2021年,学校拟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项目进入学校教改项目库。其中:

  1.常规立项。各单位可推荐本科生项目和研究生项目(含推荐省级)各不超过3项,其中推荐省级项目各不超过2项。创新创业创造教育项目根据项目内容选择从本科生或研究生渠道择一申报,占各单位推荐限额。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双一流”建设学科或上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的学院可选择从本科生或研究生渠道再多推荐1项。

  2.特设立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不占学院申报名额;公共基础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专项面向公共课授课单位,各单位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推荐省级项目不超过1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行管理。

  3.多个学院联合申报的,应明确项目主持学院,占限额。

  二、项目分类及要求

  (一)常规立项

  有重点的立项一批突出多学科理论与实践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学科知识与价值塑造融合的,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教育教改研究项目。2021年常规立项范围主要为:

  1.学校系统性推进研究生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鼓励开展以“三个转变”理念为引领,以课程体系创新为核心,打造基础扎实、交叉融通、本研一体、开放共享的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教学体系等方面的研究,具体体现在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和机制体制等重大改革等。

  2.课程思政建设有效路径研究。鼓励以学院为主体,系统性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所有课程,落实在教育教学各环节,形成“一院一特色”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3.“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升课程“两性一度”,以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

  4.“四新”建设与创新发展。推动“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以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为主要途径,开展专业优化与实践、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实践、培养模式创新实践等。

  5.创新创业创造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6.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7.师范类专业建设与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8.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改革、教学质量保障(管理、标准、改进、文化等)体系建设。

  (二)特设专项

  1.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省级)。重点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命题能力提升、学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

  2.公共基础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校级)。适应新高考和大类招生的本科公共基础课程改革以及适应探究性学习特点的研究生公共课程改革,包括高中-大学衔接先修课,打破学科界限与传统学科逻辑,构建分层次与模块化课程及教学体系研究,以及研究生体育美育劳育教学模式创新改革等。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校级)。按照项目促进教学、教学培育项目的建设思路,切实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专项项目含本科、研究生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

  三、申报要求

  1.常规立项分为一般教改项目、重大教改项目两个层次,包含本科生教育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及创新创业创造教育项目。立项项目应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产出导向,应有明确的改革指向、具体的创新措施、明确的预期成果。

  2.申报省级项目应具备校级教改研究或主体内容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基础。其中,一般项目应具备1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重大项目应具备2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

  3.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为重大项目的不超过12人。

  4.优先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在常规立项申报中,青年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比例应不少于本校申报限额的二分之一。

  5.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综合改革研究。

  6.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如拟申报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应重新修改填报并提交材料。

  四、立项程序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充分酝酿及公示后,确定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名单和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名单。

  2.推荐为省级一般项目的,在学校限额申报的基础上,由省规划办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立项范围、条件的予以备案立项。

  3.我校可在常规立项限额内,择优推荐3项参评重大项目。对推荐为重大项目的,由省规划办进行质量审核,择优差额立项。未确定为重大项目的,自动转为一般项目。

  4.推荐为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特设专项的,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规划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立项。全省立项数不超过18项,其中确定为重大项目的不超过6项。

  五、项目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过程指导,做实中期评价,学院应督促项目团队按进度扎实推进研究工作。项目立项时间从批准之日起算,常规立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特设专项的研究周期为1年。

  (二)对接高水平教学成果标准,增加结题难度,提升项目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1.坚决纠正“唯论文”倾向。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利或学术论文的项目申请结题,原则上不接受提前结题。

  2.实行“多样化成果”模式。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以及省教育厅认可其他成果。

  3.突出“改革实效”导向。重点评价项目成果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结题应具备属于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3位,重大项目排名前5位)的研究成果,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三)凡经学校立项的教改项目,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统筹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管理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取得预期实效。

  (四)学校将按照当年度经费情况安排常规项目研究经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研究经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

  六、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要求

7月16日前

提交《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2021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

学院择优排序推荐,按照本科、研究生分别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研究生院,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件(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务处、研究生院。

7月19-23日(暂定)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经充分酝酿后给予校级项目立项。并从校级教改项目库中择优推荐上报。

7月26日-28日(暂定)

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项目推荐上报。

7月29日—8月6日

推荐为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在线申报(http://www.fjedusr.cn)

学校通过OA报送所有拟推荐项目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回给项目申报人,并由项目申报人自行上传至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教务处:李老师,2187315,yqli@xmu.edu.cn

研究生院: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3 2021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厦门大学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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