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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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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的通知
2014年05月15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修订厦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将于5月中下旬至6月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 汇报内容

1.与国际国内各3-5一流学科进行比较,总结本学科在学分设置、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设置等方面的一般规律,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2.根据学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汇报本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依据以及思路。

3.2013级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详细说明新方案在学分、课程、其他培养环节等方面的差异。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展,于516日下班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拟汇报时间(电子版)。研究生院将统一汇总和协调各单位的汇报时间,并公布《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时间安排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当参加汇报会议。

2.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在汇报前须经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

 

附件: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时间安排(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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