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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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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研究生教材,根据《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厦大教﹝2021﹞43号),现将2021-2022年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要求

  1.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教材编写要求和教材编写人员组成应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由所在学院公示。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为我校教师,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二、立项条件与要求

  1.本次教材资助的申报对象为:列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2021-2023年)、已与出版社签订合同且准备用于研究生教学的教材。

  2.优先资助列入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等建设计划的教材。优先资助系列教材以及立体化教材。

  3.优化支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推动“四新”建设的教材;注重补齐短板,优先支持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优先支持针对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建设的教材;优先支持特色鲜明的国情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4.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5.再版教材或无重大内容更新的修订版教材不予立项资助。非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予立项资助。

  6.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实验或数字化教材、教师用书与学生配套用书等)以及系列教材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资助标准

  新出版教材资助额度原则上为出版合同经费的80%;对有重大内容更新的修订版教材资助额度原则上为出版合同经费的60%;对于出版社资助出版的优秀教材,学校将酌情给予资助。

  同时用于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教材,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立项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立项

  申请人填写《2021-2022年研究生教材资助立项申请表》(附件2)。未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清样一份、出版合同一份;已出版教材需提供完整教材一套。

  (二)学院审核

  1.教材坚持凡编必审、凡审必严。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组织编写的和本学院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多学院联合编写的教材,由主编所在学院组织审核。

  2.学院应组织至少2名教材审核专家(校外专家至少1名),对照《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要求对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教材审核专家需从各学院教材选用与编写审核专家库中选择(不限于本院专家库)。如学院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专家,应按照《关于建立教材选用与编写审核专家库的通知》((2021)厦大教36号)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增补。

  3.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具体审核程序由学院制定。

  4.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教材报学院分管领导和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填写《2021-2022研究生教材资助汇总表》(附件4),连同申请表(附件2)、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3)、教材清样、出版合同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教材清样可提供电子版,其他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送)。

  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三)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将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复审。经评审并获立项的教材,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领导审批后核拨资助经费。

  五、其他

  1.接受学校资助出版的教材,必须标注“厦门大学研究生教材资助项目”。教材出版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需向学校提供五本样书存档。

  2.教材列入出版计划后,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版,对未能按时完成出版计划的,取消资助,且三年之内主编不得再申报教材资助项目。

  3.教材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1-2022年研究生教材资助立项申请表.docx

  附件3-学院审核意见表.docx

  附件4.2021-2022年研究生教材资助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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