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  
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网站首页 >> 培养过程 >> 学籍管理 >> 正文
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2022)厦大研47号}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严肃研究生学习年限管理,现将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5年,博士8年)研究生的学籍处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处理对象

1.2017级及以前年级未毕(结)业的硕士生;

2.2014级及以前年级未毕(结)业的博士生;

3.具体名单以邮件方式发给各学院(研究院)。

二、学籍处理办法

1.补申请结业:经学院(研究院)核查符合结业条件但未及时申请6月批次结业的研究生,学院(研究院)按照《关于做好20227月研究生毕(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2022)厦大研40要求学生按时完成结业申请。学院(研究院)按时向研究生院提交结业证书核发名单,学生明确拒绝申请结业的,应为其办理退学。

2.作退学处理:经学院(研究院)核查不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应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做好与学生退学前告知、听取申辩并做好记录(确实失联的还应在学院(研究院)网页发布拟作退学处理公告),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附上沟通记录(作拟退学公告的要附公告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于7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

3.申请退学:自愿申请退学的研究生,学院(研究院)于720前将学生填写的《厦门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书》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院。

三、需进行学籍处理的学院(研究院)列表

学院(研究院)

涉及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法学院

国际法学

民商法学

管理学院

财务学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人文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文学院

日语语言文学

英语口译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金融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论物理

凝聚态物理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知识产权研究院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生院

20227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