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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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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果奖
关于厦门大学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10日
各单位:

    厦门大学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暨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即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评审办法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学成果的界定

    1.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关于教学成果奖的等级

    1.教学成果奖励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个级别。根据国家级、福建省教学成果奖项设置,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15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若干项。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受理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管理机构在教育部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各级教学成果须逐级评定、择优推荐。

    3.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将参照国家级教学成果条件,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标准如下: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国内首创,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并具有推广价值。其中:

    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5.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关于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四、关于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1.申请教学成果奖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发到yqli@xmu.edu.cn),并于本周内(即1月18日前)提交: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反映教学成果的研究报告、学术总结材料;

   (3)教学成果鉴定书以及有关鉴定、评审或验收证明材料等;教学成果应用及产生的社会效果证明材料。

    2.本届教学成果评审采用网络评审形式。通过专家网络评审意见和综合打分排序结果,经公示结果无疑义后,报校领导决定本届教学成果奖特等、一、二等奖,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络评审的有关办法另行通知。校级教学成果评审以审阅各单位报送的教学成果推荐书为主。

    3.申请人或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在公示期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颁奖完毕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由学校予以撤消,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消,并由学校协助收回证书,追缴奖金。经撤消的各级教学成果奖,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公布。

    五、其它事宜

    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有关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具体事项及推荐办法以最终公布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艳勤,2182250,yqli@xmu.edu.cn

            黄艳萍,2182250,hyp@xmu.edu.cn

附件下载: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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