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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
通知│我校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遴选工作启动
2023年01月10日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将我校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本计划共有两种申报办法,一种为个人渠道,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再依照工作流程提交申请。

另一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我校现有2个资助项目,分别是社会与人类学院的“东南亚社会与文化研究人才支持项目”和南洋研究院的“‘一带一路’语境下的国际关系学复合创新型人才国际交流项目”。项目详情和咨询邮箱请见附件。

二、选派计划、资助重点、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2023年全国通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计划选派200人。

2.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3.研究生类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4.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5.成功通过评审的选派人员将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学校研究生院受理本计划中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申请,即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评审与录取等信息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三、校内遴选安排

不同渠道的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区分。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1.3月7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1)完成“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登录该校内平台,请下载附件的申请表填写后提交。

(2)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的要求认真准备和整理顺序,并在3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

每位同学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并以“学生姓名+攻读学位/联合培养”格式命名。其中,每项材料应保存为pdf格式,并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每个pdf以“5.邀请信”格式命名)。

2.3月10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院根据实施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为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各选派类别分开排序;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培博士类别需交;模板见附件)

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和考察,并如实填写,避免意见千篇一律或格式化内容。

该表格应由至少3位专家填写,既需评分又需组长填写明确的评审意见和结论,并请每位专家签字确认。需提交电子版(经研究生院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和纸质版。

④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均需提交;模板见附件)

须用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经导师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签字盖章件pdf版)和纸质版。

⑤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⑥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3.申请人在国家平台完成正式申报:

(1)获批资助项目渠道申请人应于3月10-12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个人渠道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20-22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4.4月7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申请进行审核,录入单位意见;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提交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4月1日后,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和签名,在4月7日前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交由学院研秘老师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五、校内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1.2023国别与区域研究计划有关附件.zip

   2.厦门大学2023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资助项目清单.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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