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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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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委员会
关于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换届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我校拟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的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仍按我校现行的规模与学科分类进行设置。拟新设立或合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

新一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由各学院提出,正式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要求按《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附件2)执行。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由学院院长签字。各单位于2018年5月3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2181422)。


 

附件:1-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表

      1-2.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表

        2.《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厦大研〔201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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