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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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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授予李刚等同学博士学位、张月等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2020年08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20817日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对20208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查和表决,决定:

    一、授予李刚等2人哲学博士学位;王利杰等3人经济学博士学位;魏红心1人教育学博士学位;段芳1人历史学博士学位;曹慧芹等35人理学博士学位;王驰明等6人工学博士学位;李文文1人管理学博士学位;合计49人。博士学位争议期至2020824日。

二、授予张月等5人哲学硕士学位; 许金锎等16人经济学硕士学位;林雯雯1人法学硕士学位;陈金竹等4人文学硕士学位;戴克霖等59人理学硕士学位;皮兴来等17人工学硕士学位;李宜珂等8人医学硕士学位;EMMANUEL OFOSU 1人管理学硕士学位;合计111人。

授予范丁水等12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廖赫笠等2人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易能文1人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晋谈1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郝俊茹等10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霍志远等7人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赵丽媛等2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胡斌等37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刘笛1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李亚飞等6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邹志钊等24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黄慧等2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洪济杰等2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合计107人。

 附件1厦门大学2020年8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2020年8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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