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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评估
关于推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9年07月29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进行换届,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3.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每个单位相同一级学科限推1-2人,相同一级学科推选人选超过一人须排序。

二、推选候选人程序

1.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按照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认真遴选,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组织审核通过后,提出本单位的推选人员名单,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和简况表(附件2)。

2.纸质材料经学科所在学院书记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xmu.edu.cn。

3.研究生院在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的基础上形成我校建议名单,经学校批准后报国务院学位办。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吕老师  2181422    xwb@xmu.edu.cn

 

 

附件:1.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

      2.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

      3.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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