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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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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2020年09月23日

各学院(研究院):

    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研究生实践活动资助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总结短学期相关工作经验和成效,请各学院(研究院)按以下要求做好短学期工作总结。

    一、 提交材料要求

    1.数据表格(电子版和纸版)

    学院(研究院)应根据短学期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填写附件1-4,在表格中填写或更正相关活动信息,打印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典型案例(电子版)

    学院(研究院)应以新闻稿形式向研究生院推选1-2个精彩活动案例,字数在1500字左右。选送的案例应主题明确、形式活泼、角度新颖、语言生动简练,案例内容可以是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和讲座,也可以是研究生在校外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每个案例需附3-5幅图片材料。

    3.图片资料(电子版)

    学院(研究院)应提供校外专家授课和学生实践的照片,每位专家至少2幅(每门课程、每场讲座至少1幅),每个实践项目至少3幅(应尽量反映学生在实践地开展活动的场景、活动内容和参与人等)。相关图片资料应以“学院+活动类型+活动主题(或主讲人)”命名,比如,**学院+课程+张三+《文学专题》,**学院+实践+**产业调研。

    4.实践报告(电子版)

    每个实践项目应提交1份实践报告,由项目组学生共同完成,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采取问卷调查或访谈等形式进行实践的项目应提供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各1份。

    5.拟补申请短学期教学活动资助的按《关于做好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 其他

    1.学院(研究院)应于10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数据表格、典型案例、实践报告和图片资料等总结材料。

    2.短学期实践活动主要资助博士生服务团、校级重点团队以及校团委推选的优秀实践团队。实践资助天数一般不超过14天,超过14天的按14天计算。

    3.短学期资助经费已于年初划拨至各学院综合办学经费账户中,不足部分将在完成短学期各项活动总结和核算后补齐。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1-2020年短学期本校教师开设研究生课程信息核对表(详见邮件通知)

    附件2-2020年短学期校外专家开课(讲座)信息核对表(详见邮件通知

    附件3-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实践项目经费申请信息表.xlsx

    附件4-2020年参加研究生实践项目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5-2020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资助标准.doc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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