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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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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关于调整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22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为了强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各学科应加强学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如已开设的研究方法类课程中包含论文写作指导相关教学内容的,应加大论文写作指导相关内容的比重,并在课程名称、教学大纲中予以体现。

    2.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科应在培养目标上强化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要求,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具体描述如下:

    (1)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拥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具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诚实诚信;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止于至善的优秀品质。

    (2)学术能力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备应用外语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具备较宽的国际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3)学术诚信要求

    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工作作风和勇攀科学高峰的钻研精神。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报送调整后的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2.9月30日前,各院(研究院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系统,并完成研究生与培养方案的对应工作。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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